校内各单位:
为提高教学科研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学校采购货物、服务等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情况明确如下:
采购专用于科学研究和教学的设备(见附件),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办公家具、实验台与药品柜、图书资料、各类耗材等不归属于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买劳务与服务的,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抬头(名称):kaiyun开云最新(中国)官方网站
纳税人识别号:12610 00043 52012 743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
电话:029-88308335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太白路支行
账号:6113 0101 5018 0011 45006
望周知。
财务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