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等方面的智库作用,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与类别
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聚焦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重视调查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平的原创成果,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申报重点课题的选题需从《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重点课题题目》(见附件1,以下简称《重点课题题目》)中选取,申报人不得随意更改研究题目或添加副标题。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选题可以参照《重点课题题目》并结合个人实际确定题目申报,也可自行拟定。自拟题目的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研究领域与范围
1.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教育学领域研究课题,其他领域研究课题不在申报之列。
2.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涉及19个分支学科,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心理、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德育、教育政策与领导、教育发展战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教育经济、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教育史、课程与教学、学前与特殊教育、教师教育、教育评价、工程教育与科学教育等。填写申报材料时,要依照《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中列出的19个分支学科填写相应学科。
3.鼓励边缘交叉学科研究,但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与教育学领域高度相关,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从19个分支学科中选择一种填报。
三、课题申报人要求
1.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组织研究的能力,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一般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可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4.青年课题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
5.课题申报人仅限申请一项本年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组内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必须征得课题组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
6.已申报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课题,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题目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承担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任何类别课题。
7.已获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选题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2年。
五、申报流程
本年度课题采取先网络申请,后报送电子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1.个人申报。课题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陕西教科研网” (网址:http://jky.sneducloud.com/)点击“省规划办”,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具体操作办法和步骤请参照《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使用方法及用户手册》(登录“陕西教科研网”,点击“省规划办”,在“下载中心”处查阅)。申报人在填写网络申报材料时,需认真阅读填写要求,仔细校对,注意保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络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则不能退回更改。
2.责任单位审核。各市(区)、高等院校和省直单位用配发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对管理范围内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本文件中一、二、三项要求的《评审书》或《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中出现申报者姓名、参加者姓名、地市、县(区)和单位等信息的,均视为违规,将不予审核通过。
3.省规划办复审。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并上报的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复审。
4.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符合申报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课题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三天。
5.电子材料报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报人自行在平台生成、下载带水印的《评审书》及《活页》。经所在单位、县(区)签字、盖章后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同PDF版本的《活页》(无需盖章签字),以及个人转账记录或付款凭据需生成电子图片,并以“kaiyun开云最新(中国)官方网站+申报人姓名”格式命名,一并发送社科处邮箱skcxmk@nwu.edu.cn。
六、时间安排
1.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零时至7月10日18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填报。
2.责任单位审核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6日。
3.申请书盖章及电子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6日。
七、费用缴纳
1.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鼓励社会资金通过捐赠、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教育科研工作”等精神,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需缴纳评审费200元。
2.资料审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需在公示结束后两周内完成缴费。费用采取现场缴纳或转账两种方式。转账请在事项中注明单位简称、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等相关重要信息。
户 名: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账 户:3700021609088318083
开 户 行:工行西安小寨支行
联系电话:029-85370508
3.个人转账记录或付款凭据需生成电子图片,并以“单位全称+申报人姓名”格式命名,采取逐级上报方式报送。由市级教科研部门、高等院校或省直属单位统一汇总后,发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指定邮箱。
八、其他要求
1.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2.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申报要求及流程参照各设区市执行。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