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9级新生本科生学生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在2019年9月3日前统计、审核办理本科生学生证学生名单并填写《学生购票优惠卡[学生信息]导入模板》(附件1),并将《学生购票优惠卡[学生信息]导入模板》电子版(Excel2003格式)提交长安校区学生工作部(处)3—23办公室。不提交《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将无法办理乘车优惠卡。(注:本科生证“火车票减价优待凭证”一页,“家庭所在地”即火车到站地址,务必与《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家庭住址”相同,否则将被视为虚假信息,无法享受火车票优惠)。
2.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陕教生[2003]54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发放优惠卡条件是:学生就读的学校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办理乘车优惠卡,交长安校区学生工作部(处)3—23办公室统一办理。
3.各单位在办理本科生证时认真把关、严格审查。若发现多办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现象者,不仅取消其办证资格并且要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4.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安校区学生工作部(处)3—23办公室办理乘车优惠卡。各单位办理乘车优惠卡的时间为:
序号 | 院(系) | 时间 |
1 | 文学院 | 9月6日(周五) |
2 | 外国语学院 |
3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4 | 哲学学院 |
5 | 新闻传播学院 |
6 | 数学学院 |
7 | 公共管理学院 | 9月9日(周一) |
8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
9 | 物理学院 | 9月10日(周二) |
10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11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12 | 经济管理学院 |
13 | 历史学院 | 9月11日(周三) |
14 | 文化遗产学院 |
15 | 艺术学院 |
16 | 地质学系 |
17 | 生命科学学院 |
18 | 医学院 |
19 | 化工学院 |
20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附件1:学生购票优惠卡_学生信息_导入模版.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8月28日